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中学校1956年建校,至今已经60多年,为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学校建校以来建设和发展的光荣历程和教育成就,弘扬办学精神,传承优良传统,充分发挥校史育人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师生认同感和凝聚力,推动学校又好又快发展,学校决定先筹建校史长廊(以后有条件一定会筹建校史馆),着力挖掘、搜集有关校史资料,充实《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中学校校史》的编写资料,丰富校史馆的藏品,特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历届校友及所有关心支持学校建设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征集校史资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学校各个时期留存下来的文字材料、图表、照片、音像等文物或实物等。
二、征集内容
(一)资料类
1.反映学校发展、建设的文件、资料、报刊、出版物、
2.各个时期学校制发的个人证件(如:早期录取通知书、成绩单、学生证、借书证、毕业证、工作证等)、纪念章、票证等。
3.学校重大活动、重大事件形成的相关材料;
4.学校师生员工从事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党建、宣传和社会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形成的有价值的材料,包括文字资料、图纸、图表、图片、报刊、笔记和音像材料等。
5.各类媒体报道学校重要事件、活动、人物的资料;
6.上级领导、重要来宾、社会知名人士及杰出校友来校视察、指导工作、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音像、题词、赠言、信函、手记、发言记录、文章及刊有相关报道的出版物等。
(二)照片类
1. 反映学校历史变迁、昔日风貌的校园建筑和校园风光的老照片、匾额、碑石(文)和带有校名印记的物品等;
2.重大活动、重大事件的照片;
3.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著名校友及重要来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演讲时的照片;
4.学校重大对外交流活动、友好往来的照片;
5.反映学校教学、科研、文化、体育活动等方面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反映学校历次党代会(党员大会)、“双代”会、团代会、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重大事件和学校校庆、评估等重要活动的照片、录音、录像等影像资料。
6.学校历届毕业生合影照片。
(三)实物类
1.学校印发的各类刊物、印刷品及学校教师编写的教材、专著、译著及教具、模型等;
2.学校印章、校徽、校标等;
3.学校获各级表彰、奖励的奖牌、证书;
4.师生员工个人获得各级表彰、奖励和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得奖励的奖牌、证书;
5.上级领导来校视察时的题字、题词等;
6.在学校公务活动、外事活动或者社会交往中接受的重要纪念品,如锦旗、画册、礼品等;
7.历届的毕业纪念册、同学名录、通讯录、师生间赠言、题录等;
8.其它反映学校发展建设有历史或纪念意义的实物。
三、征集方式
1.接受捐赠。对符合征集范围的实物、资料,学校将登记造册,展出时注明捐赠者姓名,校史中注明资料出处,并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2.对特别珍贵的实物、资料,本人需自己保存原件的,经双方签订协议,学校可代管代展并拍照保存。原件展出时,将标明物品出处。
3.复制仿制。对比较珍贵的实物、资料,本人需自己保存原件但同意进行复制仿制的,学校在复制仿制后展陈复制仿制件。
4.登门征集。年事已高的老领导、老同志、老校友,对撰写回忆文章或有关史料若书写不便的,学校可以派人登门作访谈记录整理。
5.无偿征调。对校内各部门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过程中所形成的校史资料,由学校统一无偿征调,归学校档案室存放或交校史馆展陈。
6.学校档案室原存放的有关资料、照片、图片、实物等,提供编撰校史查询和校史馆展陈,并做好登记。
四、权益维护
1.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价值校史资料者,学校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可优先、无偿使用所捐赠的校史资料。
2.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校史资料,学校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学校将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3.凡寄存学校的校史资料,产权归寄存者所有,学校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在规定范围内使用。
4.对于特别珍贵的资料、实物,本人有保存意愿的,学校在复制、翻拍后,将原件安全归还本人。
五、征集组织
1.校内征集的集体和个人资料统一交至学校档案室,档案室作好登记并负责处理相关事宜。
2.校外征集的资料邮寄到学校档案室或发至联系人邮箱。
3.需要派人登门作访谈记录的,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七、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弥牟镇唐军路83号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中学校档案室
邮编:610300,
联系人:
黄健(联系电话:13980050693. 邮箱:184686352@qq.com)
冯跃春(联系电话:13679019320. 邮箱:619110856@qq.com)
特此通知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中学校
2020年5月18日